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珠海市香洲银桦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富和新城4号楼第16号车库(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珠海市香洲银桦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富和新城
登记建筑面积:18.77平方米。
珠海市万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有100%份额,权证号码:珠房权属(98)字第0059号。
特别提醒:由于建筑本身的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法院只出确权裁定书,不负责过户。
拍卖标的:珠海市万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上述房产的100%份额。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
拍卖时间:2019年3月4日10时00分起至2019年3月5日10时00分止,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
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房产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本案书记员刘念,联系电话:。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房产: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本场拍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珠海市万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产权净得款金额。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珠海市万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转让产权本应或可能负担的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买受人因受让产权本应负担的契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房产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与拍卖房产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经评估公司评估,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117313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1000元。
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11731.3元。
目前无已知对本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的人。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在2019年3月15日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7,开户行:农业银行珠海前山支行。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执行案号:(2017)粤04执恢9号,所竞拍房产:珠海市香洲银桦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富和新城4号楼第16号车库。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本案书记员刘念联系,联系电话:。
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房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院按拍卖房产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房产移交给买受人。
拍卖房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房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房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看样时间:2019年2月27日下午2时
看样集合地点:珠海市香洲银桦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富和新城4号楼。
部分银行向本院表示愿为拍卖提供贷款。详细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1.本次拍卖房地产的权证复印件;
2.《有意为拍卖提供贷款银行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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