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公告
受河南世通谷物有限公司委托,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下称产权交易机构)拟对其拥有的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街景华楼2号楼、10号楼房产进行公开转让。
标的一: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街景华楼2号楼,土地证号:01100038,土地面积490平方米。房产为1992年建成,建筑面积1034.5平方米(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200012557号);
标的二: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街景华楼10号楼,土地证号:01100013,土地面积3023.1平方米。房产为1992年建成,建筑面积1250.74平方米(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200012558号)。
上述两个标的整体转让,登记信息以房地权证或相关部门查证为准,挂牌价格为710.06万元。
二、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此次转让行为已经河南世通谷物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河南省豫粮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三、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经河南华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标的一及标的二的总体评估值为7100509.92元,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4月30日。评估报告已经河南省豫粮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且正常存续的法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且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资信证明;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受让后3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实物产权转让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实物产权转让合同》及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则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转让方将该房产再行挂牌转让。
2.2号楼、10号楼在本次交易中整体转让,不分拆转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实地查看房屋现状,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认可该标的现状。
3.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中不包括标的过户须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种相关税费及由此产生的附加税费;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产权过户须向相关单位缴纳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不限于增值税、契税等)及由此产生的各种附加税费;过户涉及的未知有关税费由受让人承担。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7日。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相应保证金200万元,以银行到账为准。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网址:
2016年6月30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版权声明:本文由珠海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