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处置建筑垃圾中国铁建港航局连吃3张罚单
8月19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处置建筑垃圾,中国铁建港航局在今年7月连吃3张罚单,罚款金额分别为20.9934万元、22.2377万元、9.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惠博交罚﹝2025﹞00739号披露,2025年07月16日,博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发现当事人在江南大道博罗段工程中有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行为。以上事实,有调查照片、视频资料、分包合同、审计调查报告(摘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询问笔录、营业执照、立案登记表、送点地址确认书等证据为证。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博罗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对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0.9934万元。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7-30。
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阳西交罚﹝2025﹞00046号披露,经调查,阳西县交通运输局认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37分在程村镇Y046线(程石线-文山朗村)涉嫌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行为。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阳西县交通运输局对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叁佰柒拾柒元整(222377元)的处罚决定。【工程合同价款2235430.00元 百分之零点五的罚款(11177.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11200.00元】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7-14。
此外,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珠香南城综行罚字﹝2025﹞2025060056号披露,经调查,2025年2月27日,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作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城市新中心标准厂房工程(一期)主体与桩基础工程施工单位,将该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粤C75797、粤C57103车辆进行运输处置,处置方量40立方米。经核查,上述车辆均不在当事人备案的珠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陆路运输)许可车辆范围内,该行为属于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对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罚款人民币9.0万元。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7-09。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7-11,法定代表人为陈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47,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9999(集中办公区),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中国基建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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