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东部及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关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龙海市东部
漳州开发区招商水务有限公司(漳州开发区招商原水有限公 司):
你公司报送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龙海市东部 及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 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漳州市环保局关于明确委托县级环保部门 办理竣工环保验收项目的通知》(漳环保评﹝2015﹞5 号)要求, 我局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 提出整改要求,现已完成整改。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报告、验收组意见及龙海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经研究, 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原水取水泵站一座、35.941km 输水管 线/d 的净水厂(改扩建),取水泵站位于九龙 江右岸,介于龙海泵站和华阳泵站之间;输水管线横跨九龙江 西溪至福河村,经石码镇、海澄镇、东园镇,跨南溪,至分水
点(浮宫),线km;分水点至净水厂引水管网设 于招商大道南侧与东南侧,全长约 11。5km。取水点(马崎)—分水点(浮宫)的供水工程段名称定为“龙海市东部及招商 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由漳州开发区招商原水有限公司投资 建设;分水点(浮宫)—-漳州开发区净水厂输水管网及净水厂 的建设工程名称定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由漳州开 发区招商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漳州市环保局于 2010 年 9 月 1 ******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漳环审﹝2010﹞23 号).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调查报告》,项目落实的主要环保措施有: (一)废水:取水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园地 绿化灌溉,净水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 (二)废气:净水厂安装了珠海九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 氯气中和吸收装置,该装置对含氯空气进行吸收中和循环处 理,吸收后氯仓浓度小于 0。32mg/m3,厂界氯气浓度小于 0.30mg/m3。 (三)噪声:取水泵站采用封闭式厂房;高噪声设备采取 了减震、隔声等措施;厂房与厂界之间空地种植了绿化带. (四)固废:施工的弃渣场已做好挡护及绿化措施;净水厂 与泵站厂区设置了垃圾桶,对生活垃圾收集,进行统一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了《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 程、龙海市东部及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并经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
案,登记编号为 350681501—2016—002—L。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福建力普检测有限公司的监测结果表明: (一)在验收监测时的运行工况下,取水泵站和净水厂生活
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 4 一级标准。
(二)在验收监测时的运行工况下,加氯间周界外无组织下 风向氯气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在验收监测时的运行工况下,净水厂与取水泵站厂 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应标准.
四、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基本 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验收合格,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在运营期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应急 物资管理,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设施建设与管理,定期开展应 急演练,适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地方应急预 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二)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各项 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六、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后,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 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本验收批复内容的情形,建设单位应当 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有权限环保部门备
案。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 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 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专此函达。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16 年 9 月 28 日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6 年 9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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