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关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美澳路72号商铺(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珠 海 横 琴 新 区 人 民 法 院
执行依据:(2020)粤0491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房产座落: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美澳路72号商铺。
房屋建筑面积:56.86平方米。
登记产权人及产权证号码:登记产权人为黄浩文,权证号码为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300049054号。
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有租赁,有人使用。
拍卖标的:黄浩文名下上述房产的100%份额。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
拍卖时间:2021年8月12日10时至2021年8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
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房产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本案陈书记员,联系电话:。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应当符合购买该房产的当地政策规定。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房产: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本场拍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黄浩文转让产权净得款金额。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黄浩文因转让产权本应或可能负担的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买受人因受让产权本应负担的契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房产水、电、气、管理费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与拍卖房产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经询价: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865881元,评估价为1236973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5000元。
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100000元。
目前无已知对本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2021年8月28日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户名: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账号:【04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执行案号:(2020)粤0491执832号,所竞拍房产: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美澳路72号商铺或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300049054号。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本案司法辅拍专员何女士联系,联系电话:; 。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房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院按拍卖房产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房产移交给买受人。若被执行人不配合办理移交房产的,本院需要时间强制腾退,若介意交付时间延迟的竞拍者,请慎重考虑是否参拍。
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看样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11时
看样集合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美澳路72号商铺
(有意看样者请致电上述号码或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请看样者在看样日前两天提前预约,看样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如下银行向本院表示,有意为竞买成功且符合其银行发放贷款条件者,提供贷款服务。有需要者,请自行提前咨询: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联系人:许经理;办公电话:手机: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联系人:张经理;办公电话:手机:
1.本院不介入竞买人与相关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对贷款关系中任何一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2.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按照本公告指定期限、方式缴纳拍卖价款,否则,即视该竞拍人为悔拍,本院将依法重新拍卖,依法处理该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与贷款银行向竞买人发放贷款的时间、方式等无任何关联。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知。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1.本次拍卖房地产的权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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