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十四五”技改项目新增规划厂房改造项目
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十四五”技改项目新增规划厂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委托,就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十四五”技改项目新增规划厂房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本招标项目为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十四五”技改项目新增规划厂房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十四五”技改项目新增规划厂房改造项目
2.4项目预算:人民币148.87万元(含税)。
2.5最高限价:人民币1211723.17元(不含税,不包含暂列金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另外不含税暂列金固定为58124.14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金额固定为47076.63元,不参与价格竞争。
2.6项目内容:对厂区2号楼3-5层仓库区域、3号楼2层新烫金车间、3号楼3层新激光打孔车间进行改造,具体按甲方提供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实施。
2.8地点: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
3.1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3.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提交《承诺函》)。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
3.6投标人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采购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采购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8:30至2023年3月7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2)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9000.00元。
7.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7.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7.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电话同步)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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