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高新区湾区智造AI产业创新中心片区地块土地平整工程及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珠海市高新区湾区智造AI产业创新中心片区地块土地平整工程及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01日至2023年05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珠海市高新区湾区智造AI产业创新中心片区地块土地平整工程及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金鼎片区金唐西路北、岐关路南侧,主要新建排洪渠长411米,其中明渠约348米,箱涵段63米,断截面为5*3米。新建3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2587米,其中金鸿四路长369米,宽24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金品二路长1841米,宽18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金鸿七路长377米,宽18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总面积173270.5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排洪渠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缆沟工程、通信管沟工程、照明工程、海绵城市、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桥涵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施工期扬尘、沥青烟、柴油发电机废气、炉灶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车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其修改单中的排放限值、《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表2中各污染物指定的劣化系数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施工营地临时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2、废水:施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运至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3、噪声:挖机、推土机、打夯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围蔽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内回填;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废矿物油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我局于4月3日至4月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网站标识码:4404000045ICP备案号:粤ICP备05026844号
珠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站
版权声明:本文由珠海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