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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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土审(04)〔2022〕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9-01 14:31:45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珠海市富山工业园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珠自然资字〔2022〕661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马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三里村经济合作联社、新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集体农用地5.8148公顷(其中耕地1.39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富山工业园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富山工业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订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连同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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